中国进入大雾多发季节,大雾已成主要灾害性天气
图 偌大的北京城仿佛置身云端,行走于大街小巷,四处皆弥漫着浓浓的朦胧湿意。 10月26日,北京大雾弥漫,直至中午时分,京城大部分地区的能见度不足百米。 近几天,从10月24日夜间开始,一场大雾弥漫了这座巨大的城市,一眼望去,亭台楼宇,树木花草,都似乎蒙上了一层神秘的白纱。北京已进入大雾多发的季节。国家气候中心预测,接下来的两个月内很可能还会有大雾天气出现。这是我国入秋以来范围最大、影响最为严重的大雾天气事件。(中新社发 玉龙 摄)
10月26日上午,罕见的秋季大雾弥漫河北省全景,高速公路全线封闭;宁晋县附近狭窄的乡间公路上两辆货运卡车在能见度不足20米的恶劣条件下争道相撞,造成人员物资严重损失。每年秋末冬初,中国北方、特别是华北平原一带经常会出现大雾天气。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
大雾是我国比较常见的灾害性天气之一,我国秋冬季为大雾多发季节,12月和1月是大部分地区的多雾时期。江南北部及东部、黑龙江北部、吉林东部、四川东部、重庆、湖南西部、福建中北部、云南南部等地每年大雾天气有40~80天,福建、云南、浙江、重庆等地的局部地区每年达80~100天。
大雾已成为我国大部地区秋冬季节的主要灾害性天气
国家气候中心专家介绍,大雾的形成主要是受较大的空气湿度、适宜的降温和空气中的微粒等条件共同影响。大雾看起来轻盈神秘,其实危害无穷。
大雾会影响交通和运输效率。大雾造成近地面层能见度低,对航空、公路交通、海洋航运来说都是高危险天气。近年来,我国道路建设速度很快,但是由于管理科技水平相对落后,防灾减灾意识不强,大雾一旦来临,不仅导致恶性交通事故,陆上交通(尤其是高速公路)、水运、航空也往往完全陷入停顿。据统计,大雾引发的交通事故,高出其他灾害性天气条件2.5倍,伤、亡人数分别占事故伤、亡总数的29.5%和16%。
大雾是威胁电力供应安全的主要自然灾害。雾滴附着在输电线路瓷瓶、吊瓶等绝缘设备表层,使输变电设备绝缘性能下降,导致高压线路短路和跳闸,造成"污闪灾害"。1990年2月10~21日,华北地区出现历史上罕见的大雾天气,造成输变电设备绝缘性能下降,使京津唐电网51条输电线路发生147次跳闸事故,城市供电一度处于紧急状态,仅北京就有200家工业大户限电停产2天。
更为严重的是,大雾造成环境恶化,威胁人们的生命健康。大雾出现时,大气停滞少动,连续雾天会导致污染物难以扩散,严重威胁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。由于湿度过大,人们呼吸不畅,心情抑郁不安,呼吸道疾病与关节、腰腿痛等发病率显著增加。1952年12月,英国伦敦大雾持续四天之久,百米低空形成了高危污染层,空气中二氧化硫浓度为平时的7倍,颗粒污染物浓度为平时的9倍,整座城市弥漫着浓烈的"臭鸡蛋"气味,几天内就夺走了4700人的生命,以后两个月中又相继死亡8000多人。这是历史上由大雾引起的大气污染给人类造成的最严重灾难。
气候变化背景下雾害可能增加
全球气候变暖背景下,大雾天气有可能增多。有研究报告指出,随着全球变暖进一步加剧,由于近海开放水面季节的延长,沿海地区局地小气候发生变化,将可能导致雾生成更为频繁。国家气候中心监测事实也表明,近年来我国辽宁东部、华北平原南部、黄淮大部、长江中下游一带及四川盆地东部、云南东部等地大雾日数就呈上升趋势。
人类活动将会造成大气中悬浮颗粒物浓度增加,在有雾形成的自然气象条件下,水汽就会以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为凝结核,增强雾的浓度。进入 工业化时期,一种新的雾害--光化学烟雾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。这种光化学烟雾是由碳氢化合物(HC)和氮氧化物(NOx)在太阳紫外线的作用下,发生光化学和热化学反应后,产生以光化学氧化剂臭氧(90%以上)为主的氧化剂及其他多种复杂化合物。对人体健康有极大的危害,受害严重者可出现呼吸困难、头晕甚至血压下降、昏迷不醒,长期慢性伤害,可引起肺功能异常、支气管发炎、肺癌等更严重疾病。
科学预防和减轻雾害
文学大家笔下的雾,总是像一个美丽温柔的少女,如梦如幻,引人遐想,而雾的危害程度往往被人忽视。事实上,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,随着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对交通、能源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,雾的危害将会日益显现,光化学烟雾发生的可能性也有可能增大,科学预防和减轻雾害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。
专家介绍,预防雾害,首要的是加强监测、预报和预警。雾害的产生主要与天气气候条件密切相关,不同的雾害其影响领域和影响程度也各有不同,因此必须针对不同的雾害,作出科学的监测预报信息。二是建立多部门协调的应急机制,防御和减轻大雾危害。机场、港口、高速公路的布局要避开大雾多发地区;电力、交通部门要增强防御雾害意识,对交通枢纽和交通干线要根据大雾的能见度水平和路面状况,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、限量和封闭措施。 三是要切实加强雾害发生时的舆论宣传,提高全社会科学认识和防御雾害能力。
来源:中国气象报 http://www.chinanews.com.cn/gn/news/2007/10-30/1063330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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